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学警狙击粤语往事:“越权”事件和“越权”的词义辨析-诗人兴会更无钱

往事:“越权”事件和“越权”的词义辨析-诗人兴会更无钱

一,“越权”事件的记录和感想
说明:混迹各种论坛多年,抬杠无数,作为“鲁粉”一再与人论战鲁迅的话题,回想起来位面神农,我“拥鲁”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不许说鲁迅坏话!作品不能说,人品也不能说,总之我是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着鲁迅。哈哈夏桥街。下帖所呈现的事件,是我竟然因论坛管理员给一个对鲁迅略有微词的帖子加了“精华”而向管理员直接发难。此事发生在2005年4月,我来真名网不久的时候,待到真名分裂,已经与某管理员成为难以调和的论敌。学警狙击粤语
昨天(2005年4月19日),我说了一句话,引起了一番讨论和表白。事情大致是这样的:
网友“宽容第一”在“读书心得”栏目发了个《开一帖,可删除,关于鲁迅》的帖子,其后有心中有刀的长篇跟帖,该跟帖被“加精”,给了颗“蓝宝石”。根据王一苇“加精华是因为有刀兄的思辨,主要不是因为他(指主帖的作者“宽容第一”——童注)的观点”的解说,我私下理解为这个精华是王一苇“加”的。随后有南宫世家先生对这个舍主帖而加精华于跟帖的做法大表赞同,并以讽刺笔法明确表示:“這個王一葦怎麼搞的,陈雁升給了精華,卻又點出不是給主貼,是給抬扛的‘苦力’,明擺著給魯迷的難看嘛王爷惧内,不厚道,不厚道。南宮要為魯迷抱不平,對不起唐庆南,搞錯了,應是這個才對罗凤枝。”(在“抱不平”后面是个向上大拇指的小图,而在“才对”后面是个大拇指向下的小图。这里无法显示,只能文字说明一下)溢于言表的兴奋,不明眼的人也看得出来。我跟帖道:“有句话忍不住要说:不赞成越权。”王一苇于是有问:“什么叫‘越权’?”
我的跟帖本来极端含混,似乎并无明确所指,但王一苇的一问,却让我不得不明确起来。——补充一句:最初我是希望含混点,既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又能让相关人员无法直接认账,惹出笔墨官司。但王一苇果然如我所料的那么聪明而且敏感,在第一时间就出来提问了。——我认为王一苇在此帖的“加精”处理上有“越权”之嫌。在我有限的网络论坛知识看来,一个论坛版块上的帖子是否“精华”的认定,是该版版主的权限,而王一苇虽然有着“管理员”的更高身份,却明确不是“读书心得”的现任版主,所以,我认为王一苇代替版主行使“加精”的权力,属于“越权”行为。
然后异域1945,王一苇继续问道:“如果管理员不应该加精华,那么论坛讨论出现谩骂,管理员是不是可以不去删除?网友帖子没有发表到相应论坛,管理员是不是可以移动?帖子滞留在审核程序里,管理员是不是应该放行?帖子重复发表了,管理员是不是也随它去?网友的帖子里出现乱码或图片不能正常显示是不是管理员也可以不管?如果像我没有在任何一个论坛挂名当版主,是不是我可以不用管这些?”
既然有问题,我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谈我的看法:以上都没问题。但是,“加精华”是对一个帖子水准的评定(需要说明:心中有刀的跟帖很有分量,作为读者,我对给它“加精”并无意见),而请来做版主的,之所以被请,在于他被认定有这样的“评定”能力,并且每次“加精”都代表着该版现任版主的一定导向,作为并非该版版主的其他管理人员,我认为,不应该行使“加精”的权力,因为那容易造成误解——至少是我。比如在这个“事件”中,如果不是有王一苇“自暴内幕”,我还以为“二周”(当时的版主是周实、周泽雄)他们已经决定放弃不偏不倚的立场了呢。而且,“加精”与上述各种“管还是不管”有很大区别,它不需要赶时间(即使是放了8天没人给加精华,也只能表示相关版主是这样认定的,其他人来“加”,反倒可能有违现任版主的评价),不及时“加精”也不会造成论坛混乱,它也没重复,它的显示也很正常。我的个人意见:加精华的事儿还是留给该版版主去做比较合理,也比较保险。最后还“多说一句:这回这样的处理,效果如何,南宫先生的反应已经证明。”
这个事情让真名网的管理员王一苇不愉快是肯定的,但也要说明,王一苇在双方论争时给其中某一方“加精华”的处理,也先就让我不愉快了。后来周实和周泽雄等也出来说了话,应该是比较中肯的,我于是表态:“同意两位周版主和其他版主以及网友的意见,俺自己没有其他意见了。”
对于王一苇希望能干脆讨论出个结果的想法,我的跟帖回答是:既然要求讨论,我就再明确一下自己的意见:
1,我无意引发整个论坛管理问题的大讨论,问题的提出原也非常具体。
2,我建议论坛文章“加精华”原则上应由各版版主全权处理,特别是涉及到争论双方时,“加精华”尤需慎重。
3,我个人认为“管理员”“应该管理论坛事务”,只是在“加精华”的问题上应尽量“无为”。
4,我对管理员的辛勤工作心怀敬意,而且会一直心怀敬意蓝长腺珊瑚蛇,此敬意长期有效,以后不再重复表达此意。
5,其他一些意见和想法无关大局,放到博客里独自沉吟吧。
回过头来看这件事,或许我的第一句“发难”就有点儿“阴险”爱原爱蕾娜,但也确实如我所说,是“忍不住”的结果。王一苇代替版主“加精华”显然不是前天开始的,但昨天南宫世家跟帖的言语却表明,这一次死神方程式,管理人员在对待争论双方时没能继续保持“中立”。我当然不是要求管理人员在观点上中立兵之枪,但在这种尚无法认定谁更正确的争论中,“加精华”不免要被视为“权力者”对某一方的支持,事实上,南宫世家的幸灾乐祸恰恰表明了这种处理的负面影响。老童早不发难晚不发难就在此时发难,原因只在于此。
来真名网是“老残油记”介绍的,来了之后看见曾有几面之缘的周实在做版主,也逐渐看到一些能力很强的写家(很有一些甚至是我工作的《读书文摘》所选文章的作者)在此出没,其中周泽雄的思辩能力和文字功底尤其令我佩服(老童说出这两个字其实是很难的),还有李大苗、邵建、心中有刀、紫壶等等,都是性情中人和把文字当爱人的角色,便停了下来,虽然与人多有争论,还是很愉快的。昨天也看到了“云归”对王一苇工作情况的介绍墨菲的战争,正如上面所说罗伦佐娜,我对此“心怀敬意”,只是,就事论事,敬意是敬意,意见是意见,前者不能取代后者吧。
有此事件,记录如上。

二,词义辨析:说说“向下”的“越权”
说明:词义辨析一直是我热衷的修仙童养媳,好坏不论,咱努力了。现在看来,“越权”包含两类情况,一是无权管而管,一是不该管而管;两者的共性是都越过了本不应越过的环节。
我在真名网“指控”管理员王一苇行使版主权力在“读书心得”版给帖子“加精华”的行为为“越权”,引起了争议,特别是“越权”一词的使用更一再遭遇质疑,连支持我的基本观点的网友“都一样”也说我“用词不当”。可见大家对这个词的理解还很有些距离。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一般来说,所谓“越权”是指“(行为)超出权限”,而对此的直接理解不仅是纵向的,而且方向固定为“向上”,即下级超出自己权限范围行使了上级的权力。以老童为例:老童是杂志的副主编,负责稿件的二审工作,如果老童代替主编直接在终审栏里签字并发稿,即为“越权”。这很好理解。基于此,一些网友和王一苇就会认为:作为比版主权力更大的、甚至还是网站创办人和投资人的管理员,当然有权处理网站内部包括版主名下的所有事务,所以,至少老童的“越权”一词用得不对。
但是,有没有一种“向下”的“越权”呢?我认为也是有的,我在回帖中说:“在我看来赖国传,下对上有越权,而上对下同样有越权,两者都存在,也同样都是事实。”并且引用一位名叫林思云的作者发表过的一篇文章(题目为《蒋介石的眼泪》)中的一段话,来证明这种“向下越权”的实际存在和该词的另一种使用情况:
“1942年1月,蒋介石出任中国战区最高司令后,蒋要求美国派一个高级军官出任中国战区参谋长。1942年3月,美国总统罗斯福派史迪威任中国战区参谋长。……在史迪威的多次要求下,蒋介石委任史迪威出任缅甸远征军全权总指挥,罗卓英、杜聿明任正副司令长官。……英印联军和中国远征军的这次作战被日军打败,英印军退回印度。由于中国远征军退回中国的退路被日军切断,史迪威命令中国军队撤往印度神童庄有恭,但蒋介石越权指挥,命令中国军队撤回云南(蒋介石经常越权直接指挥,对此李宗仁等人也多有批评)。……”
这里,从“中国战区”的角度看,“最高司令”蒋介石是整个中国军队的最高统帅,肯定比史迪威权力更大,但他越过自己的下级史迪威直接给部队下达具体行动命令,仍然是被看成“越权”行为的惠贵人。我说的“越权”,应该与此类似。
这当然不是孤证。一本叙述平津战役历史的书中写道:1948年,东北失陷,国民党军队丧师近50万,老蒋对“东北剿总司令”卫立煌撤职查办姜维墓,傅作义甚觉不平,对卫立煌说:“俊如兄,我没想到他会出此下策,叫人寒心哪!”卫立煌沉默不语。傅作义又说:“东北之战,罪不在你,完全是他蒋某人越权指挥所致,他不思反省,反而诿过于人,太不应该了杨心龙。”还有一位网友也提供了类似的证据:“某某某拍的电影《辽沈战役》里面的美军顾问说,蒋介石之所以打败仗,是因为他有一架美龄号专机,能亲临各战区,常越权指挥……”还有智效民先生的《胡适与蒋介石——从胡氏日记看二人的交往》一文也写道:“1934年4月,胡适通过蒋廷黻给蒋介石捎去一信,劝他‘明定自己的职权,不得越权侵官,用全力专做自己权限以内的事。’胡适还曾对罗隆基说过:‘去年我第一次写信给蒋先生,也略陈此意马伊莉,但他似乎不甚以为然。他误解我的意思,以为我主张‘君逸臣劳’之说。大概当时我的信是匆匆写的,说的不明白。我的意思是希望他明白为政之大体,明定权限,知人善任,而不‘侵官’,不越权。如此而已。’”
只说老蒋的“向下越权”似乎不公平。江苏省委党校的一位教授在网上发过一个帖子,叫《锦涛同志莫越权》,从这个题目也可以看出,在我们这样一个DANG领导一切,而锦涛先生又是整个中国最高的“管理员”的国家,他这个权力至高的第一“管理员”,仍然是会存在“向下越权”可能性的。有人甚至介绍说:“西方的MBA课程里有一条戒律,一个CEO决对不能越权去做你的下属应该做的事,那样做就是你不称职的表现。”
至此,存在“向下越权”的事实应该已经明确,对于这个词如何使用的问题也应该没有疑问了吧?

作者:admin | 分类:全部文章 | 浏览:64 2017 08 15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