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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黄河如何正確看待古書的避諱字-铁函心史

如何正確看待古書的避諱字-铁函心史
魯迅先生1926年寫過一篇《關於〈三藏取經記〉等》,批評了學術界某些人簡單地以避諱字來鑒定古書版本年代的做法。魯迅這樣說:
某朝諱缺筆是某朝刻本,是藏書家考定版本的初步秘訣,只要稍看過幾部舊書的人,大抵知道的。何况缺筆的驚字的怎樣地觸目。但我卻以爲這幷不足以確定爲宋本。前朝的缺筆字,因爲故意或習慣,也可以沿至後一朝。例如我們民國已至十五年了,而遺老們所刻的書,儀字還“敬缺末筆”。非遺老們所刻的書,寧字玄字也常常缺筆,或者以甯代寧蔡贵照,以元代玄。這都是在民國而諱淸諱;不足爲淸朝刻本的證據。京師圖書館所藏的《易林注》殘本(現有影印本,在《四部叢刊》中),恒字搆字都缺筆的,紙質,墨色,字體,都似宋;而且是蝶裝,繆荃蓀氏便定爲宋本。但細看內容,卻引用著陰時夫的《韵府群玉》,而陰時夫則是道道地地的元人。所以我以爲不能據缺筆字便確定爲某朝刻,尤其是當時視爲無足重輕的小說和劇曲之類。[1]
所以,魯迅强調自己看古書,和有些人稍不同,“是不盡相信缺筆”之類避諱字就可定某朝刊本的。而所謂缺筆,只是避諱之一種,另外還有換字、改字、空字等法,對這些魯迅自然均作如是觀。我認爲,不管具體的那本《大唐三藏取經記》到底眞的是不是宋刻(魯迅也幷未作定論),魯迅的上述論述都是正確的,閃耀著唯物辯證法的光芒,對我們如何正確對待避諱字,實具有方法論的重要啓示。
這裏,我想舉宋元之際閩籍愛國文人鄭思肖(所南)所著《心史》一書之眞僞鑒定的公案爲例,來進一步論說這個問題袁华强。
淸代官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正式判《心史》爲僞,一個重要的“理由”就是:“於魏徵避仁宗諱作‘證’,而李覯則不避高宗諱”[2]。四庫館臣的意思是吴雪丹,《心史》書中將唐代的魏徵寫成“魏證”,是爲了避北宋仁宗趙禎嫌名之諱,而對宋代李覯的“覯”字卻未改寫,則不避南宋高宗趙構名字之同音,因此一字,就可證明該書乃是後人僞造。
《四庫提要》判定《心史》是“僞書”時,一共凑出了五條“理由”杨养正,其他四條都被後人根據史料嚴加駁斥,唯獨這條“避仁宗不避高宗諱”,好像眞的成了《心史》的一條軟肋。很多論定《心史》非僞的學者,在這一問題上也顯得信心不足。如著名學者蔣逸雪說,此乃末節,不足爲僞書之證;又說,不避高宗諱,是因爲鄭思肖對趙構寵信秦檜不滿之故。[3]更著名的學者余嘉錫則說,“覯”字不避乃抄《心史》書稿者所妄改。[4]他們這樣辨說,反少說服力。其實,《心史》本不特意避諱。而且,後人有說宋人避諱之例最嚴,但據《宋史·禮志》及《容齋隨筆》等宋人筆記,當時主要是在取名字及撰寫公文、舉場答卷等場合從嚴避諱。
我認爲,《心史》寫的“魏證”,未必就是爲了特意避趙禎之諱,很可能只是鄭思肖未記住原名,或者是因爲仁宗以來人們一直這樣寫,他也就跟著這樣寫罷了。這就好比東漢名士嚴光(子陵)本姓莊,死後十幾年,時人因避明帝劉莊之諱而改其姓爲嚴,而自那時起,甚至一直到今天,大家都習慣寫“嚴子陵”,難道後來這樣寫的人都是爲了避東漢明帝之諱?又如東漢時,爲避光武帝劉秀之諱,將秀才改寫爲“茂才”,後來大家又恢復叫秀才,但也有個別人爲了與衆不同而寫作“茂才”甚至“茂材”的,難道這樣寫的人還是爲避東漢光武帝之諱?這樣的例子歷史上多了去了。
再拿《心史》中出現“魏證”與“李覯”的那篇《古今正統大論》來說吧。該文寫到“劉玄”這一人名梅子鸡之味,請注意,據宋《淳熙重修文書式》,當時要避諱的第一個字就正是“玄”字,然而《心史》偏偏就出現了“玄”字肖雨蒙!(而“徵”和“禎”還不是同一個字。)“重修文書式”的“淳熙”,是南宋之年號,鄭思肖晚於淳熙不過僅僅五六十年。那麽,《心史》中出現“劉玄”說明了什麽呢?我想,這只能說明《心史》幷不特意避諱。
因此,四庫館臣挑出一個“證”字來大做文章,以此證明《心史》爲僞,根本沒有任何說服力,不能算是一個證據危险美学!
但是,直到兩百年後的現在,還一直有人緊緊抓住這點不放。如1983年中華書局《文史》雜志發表長文《辨〈心史〉非鄭所南遺作》[5],堅持所謂“避仁宗不避高宗諱”是《心史》爲僞的“鐵證”。然而,該文還進一步指出《心史》中甚至還有連仁宗諱也沒避的現象。那麽,此種現象不是正好證明我說的“《心史》幷不特意避諱”嗎?因此,以避諱字爲根據來判定其僞,不正是沒道理的嗎李宝蓝?但是,該文作者卻疏理不通這個顯而易見的邏輯。他不僅舉出《心史》中有“貞”“旌”二字未避仁宗諱,同時更指出“《心史》中有許多地方直犯南宋諸帝之諱”,所舉出的字有“逅”“蜃”“廓”等,於是便“理直氣壯”地責問:“一部聲稱是南宋人寫的作品,避北宋仁宗諱(也有多處不避),卻不避南宋諸帝諱,這無論如何都是講不通的,……宋代避諱之嚴,史所空前,旣然《心史》作者生於當時,且以尊君崇上爲懷,何至疏忽如此!”
“講不通的”是該論者自己。實際上,該論者只不過是不自覺地否定了《四庫提要》所謂的“《心史》避仁宗諱而不避高宗諱的破綻”[6]——旣然本來就有“多處不避”仁宗諱,那豈非根本就不存在這樣一個“破綻”?這個所謂“破綻”,本來就是四庫館臣和你們强加於《心史》的!同時,該論者也是不自覺地承認了他所說的所謂“宋代避諱之嚴,史所空前”,在《心史》作者那裏對不上號。那麽,我就要反問:《心史》作者這樣做又有什麽不可以呢?在宋代,又有哪個人或哪個機構强行規定過連個人私下寫作、甚至根本不準備公開出版的秘稿,也都必須避那麽多諱呢?換句話來問:難道古人不照你說的規定來避那麽多的諱,他寫的東西就一定是“僞書”?世上有這樣的道理嗎?
該論者以上述這樣五個“未避諱”的字作爲《心史》“僞書”之證,那麽我可以說,如照這種判法,天底下不知道能判出多少“僞書”來呢!這裏,我就僅舉南宋第一大忠臣文天祥的詩句爲例吧。該論者舉出的這樣五個字,在文天祥詩中出現得實在太多了,我只能每個字僅舉一個例子;而且,共二十卷的《文山先生全集》,我儘量只在頭一二卷裏找。
“貞”—— 卷一(全書開卷第一首)《次鹿鳴宴詩》:“貞元虎榜雖聯捷”;
“旌”—— 卷二《和衡守宋安序送行詩》:“春日旌旗公出游”;
“逅”—— 卷一《題宣州推官廳覽翠堂》:“千年一邂逅”;
“蜃”—— 卷一《題延眞羅道士玉澗》:“樵牧駭潜蜃”;
“廓”—— 卷一《聽羅道士琴》:“淸風轉寥廓”。
上面舉出的例證,還是我多年前一頁一頁翻查《文山全集》所得;現在有了電腦和古籍數字化,那再查找起來就太快捷了!例如,“貞”字今見在《文山全集》裏共出現十七次,“旌”共出現四十四次,“逅”共出現七次,“蜃”共出現四次,“廓”共出現十次夺狱困兽。其他與鄭思肖同時的遺民詩人,李一情如謝翺,在其《晞髮集》裏,上述五字分別出現九、四、一、〇、五次;汪元量,在其《湖山類稿》《水雲集》裏,上述五字分別出現〇、八、一、一、〇次;謝枋得,在其《疊山集》裏,上述五字分別出現一、八、〇、一、三次;林景熙,在其《霽山集》裏,上述五字分別出現二十、五、〇、十一、二次……
可見,該論者想當然地拿這樣五個字來說事,實在可以說是太搞笑了!更何况,我舉出的這些鄭思肖同時代的人的書,還都是當時就流傳於世的;而《心史》則是秘稿,作者原不準備在生前問世的呢!
1992年,三聯書店《中國文化》雜志又發表一位美籍學者的論文《〈心史〉固非吳井之藏》[7]决黄河,提出的《心史》爲僞的第一個“論證”,仍是這個避諱字問題,幷强調說,這一點“大大値得注意”。該論者甚至還未能在四庫館臣所說的一個“證”字以外再舉出一個新的例子,只是說:“所南不僅距南宋諸帝爲近,且是南宋遺民,於宋室宋主尊崇有加司光敏,斷不至於有此失誤,何况宋人避諱最嚴,而明人則較寬(參閱陳垣《史諱舉例》)。顯然是明人作僞者的千慮之失!”
其實,陳垣先生的書裏幷沒有說過宋時避諱嚴到連個人手寫詩文(而且是不預備發表的)也得如何如何。而且,所謂“宋人避諱最嚴”云云,說到底畢竟也只是後人的一種說法,一種論斷;我們只能以傳世宋人文書來檢驗這一說法、論斷之正確與否,或者檢驗其“最嚴”到何等程度,卻斷然不能簡單地以這一後人的說法、論斷反過來作爲判定宋人文書眞僞的直接根據。再說了,正如魯迅先生所言,某朝諱某字,這只不過是考定版本的“初步秘訣”梅启明,只要是稍看過幾部舊書的人都是知道的,若有明人存心要僞造《心史》,而且已經“千慮”了,還會出現這種“失”嗎?
[1]魯迅《關于〈三藏取經記〉等》,發表于1927年1月15日《北新》周刊第21期,後收入《魯迅全集·華蓋集續編·續編的續編》。
[2]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七四·集部二七·別集類存目一。
[3]見蔣逸雪《心史辨僞》,發表于1944年12月15日《東方雜志》第23期。
[4]見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二四·集部五·別集類存目一。
[5]姜緯堂《辨〈心史〉非鄭所南遺作》,發表于1983年7月《文史》第18輯。
[6]姜緯堂《辨〈心史〉非鄭所南遺作》中語。
[7]汪榮祖《〈心史〉固非吳井之藏》王佟艺,發表于1992年9月《中國文化》第6期。曾載1991年10月臺北《歷史月刊》第45期,又收入2005年臺灣麥田出版社出版《詩情史意》和2006年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詩情史意》周锦堂。
作者:admin | 分类:全部文章 | 浏览:85 2018 06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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